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侗族风俗习惯
侗族人民大都穿自纺、自织、自染的侗布,喜青、紫、白、蓝色。男子装束,近城镇者与汉族无异,唯边远山区略有差别,穿右衽无领短衣,着管裤,围大头帕。有的头留顶发。妇女装束各地互有差别,有着管裤、衣镶托肩、钉银珠大扣、结辫盘头者;有衣长齐膝、襟边袖口裤脚有滚边或花边、挽盘发者;有着大襟衣、大裤管、柬腰带、包头帕、挽头髻者;有着对襟衣、衬胸布、围褶裙、系围腰、着脚套或裹绑腿、髻插银椎者;有宽袖大襟、衣滚绣有龙凤花卉、长裙过膝,梳盘发者;也有着汉装者。一般都喜欢戴银饰。
侗族人民的饮食以大米为主要食物,平坝地区以粳米为主,山区则多食糯米。普遍喜食辣椒和酸味。自行加工的“醅鱼”、“醅肉”,贮藏十数年不坏。用油茶待客,是侗族人民的一种好客习惯。侗族的村落依山傍水,以南部地区最富有特色。村头寨尾多蓄有古树,溪流上横跨“风雨桥”,寨中鱼塘四布。按族姓聚居,鼓楼耸立其间。住“干栏”房,楼上住人,楼下关养牲畜和堆置杂物。
“月也”,是这一村群众到另一村作客,并以吹芦笙或唱歌、唱戏为乐的社交活动。农闲斗牛,是集体娱乐之一。届时老少咸集,人山人海,欢声四起,锣鼓喧天,铁炮震动山谷。有外寨客人途经本寨,则阻之于寨边,以歌对答,谓之“塞寨门”。“行歌坐月”又称“行歌坐夜”,是青年男女进行社交和谈情说爱的通称。北部侗族地区称为“玩山”,青年男女在劳动之余,三五成群,相约在山坡上对唱情歌。南部侗族地区称“走寨”,或称“走姑娘”,晚上姑娘们结伴在屋里作针线活,客寨男青年携带乐器前来伴奏对唱,互相倾诉爱情,深情时男女互相“换记”(送礼物)定情,约为夫妻。三江县富禄等地侗族群众常于夏历3月3日或2月2日汇集于广坪上,用一特制火包冲一铁环腾空而起,降落时,让大家抢夺,获得者受重奖,叫做“抢花炮”。
侗族婚姻为一夫一妻制。姑舅表婚较为流行,姨表兄妹和辈分不同的不能通婚。女子婚后有“坐家”(即“不落夫家”)的习俗。解放前,侗族的社会基本单位是封建家长制的父系小家庭。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地位低于男子,妇女禁触铜鼓;男人或长辈在楼下,不准上楼。侗族姑娘在婚后才能享受父母和自己积累的“私房”以及分得少量的“姑娘田”、“姑娘地”。男子继承家业,无继承人的可招赘养子。
丧葬一般同汉族,行土葬。个别地区还有停葬习俗,人死入殡后将棺材停放在郊外,等本族与死者同年同辈的都死亡以后,才一同择日安葬。
羌语属汉藏语系藏顷语族羌语支。羌语分布在阿坝州的茂县、汶川、理县、松潘以及北川、丹巴等县部分地区。黑水县部分藏族操羌语。使用羌语的人口约134200人。分为南部和北部两种方言。南部方言有声调;北部方言没有声调,但有较为丰富的复辅音韵尾 。南部方言有雁门、龙溪、绵池、蒲溪、木卡、桃坪等6种土语,北部方言有镇平、曲谷、回龙、黑虎、渭门、维古、茨木林、麻窝、芦花等9种土语。
羌语各方言土语一般需和数词或指示代词结合使用;动词有人称、数、时间、体、态、式、趋向等语法范畴;词汇大部分是单音节词和由单音节词根组合成新词的复合法,重叠词根和拟声则是两 种补充方式。北部方言藏语借词较多,南部方言汉语借词较多。
苗语 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四川苗语有两个方言。黔江地区各县分布的是苗语黔东北方言,川南和川西南宜宾地区、凉山州、乐山市、重庆市和攀枝花市有关各县分布的是苗语川滇方言。使用苗语的人口约25万。川东南的多数苗族居民已使用汉语。语音(以川滇黔方言为例):声母多于韵母;有带鼻冠音的塞音、塞擦音声母,清的塞音、塞擦音声母都有送气和不送气的两套,有小舌塞音声母,一般春有一个鼻音韵尾,有浊音的或带浊送气的塞音和塞擦音,有声调,系统和汉语相同,四声各分阴阳。虚词和词序是表达语法意义的主要手段。量 词 可以单独修饰名词,有定冠词的作用;有相当丰富的修饰动词、形容词的词类,叫做状词;语序是主语-谓语-宾语词汇中单音节较多,每个音节几乎都有词汇意义或语法意义,复音的单纯词较少;有相当丰富的并列四音格词;借词的为要来源是汉语,现代汉语借词的读音与现在当地汉语基本相同,声调按调值借入。
苗文 苗族古代没有文字。1905年,英国传教士曾以苗语川滇方言为基础,制定一种拼音文字(后称为“波拉字母”)。曾使用这种文字翻译出版《新约全书》和传教用的小册子,但末能推广。该文字的最大缺点是表能表达苗语的照声调系统。现只有有极少数老年人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于1956年为苗语3个方言各创制一种文字,为滇东北次方言改革了文字。4种文字都采用拉丁字母,不加任何咐加符号。苗文方案尽量和汉语拼音方案靠近。宜宾地区和泸州所属的一些县正在苗族中试行苗语川滇黔方言的文字方案,成绩显著。
蒙古族的民族禁忌
更新时间:2007-8-21 星期二 火 忌
蒙古族崇拜火、火神和灶神,认为火、火神或灶神是驱妖避邪的圣洁物。所以进入蒙古包后,禁忌在火炉上烤脚,更不许在火炉旁烤湿靴子和鞋子。不得跨越炉灶,或脚蹬炉灶,不得在炉灶上磕烟袋、摔东西、扔脏物。不能用刀子挑火、将刀子插入火中,或用刀子从锅中取肉。
水 忌
蒙古族认为水是纯洁的神灵。忌讳在河流中洗手或沐浴,更不许洗女人的脏衣物,或者将不干净的东西投入河中。草原干旱缺水,逐水草放牧,无水则无法生存。所以牧民习惯节约用水,注意保持水的清洁,并视水为生命之源。
病 忌
牧民家有重病号或病危的人时,一般在蒙古包左侧挂一根绳子,并将绳子的一端埋在东侧,说明家里有重患者,不待客。
产 忌
蒙古族妇女生孩子时的忌讳。各地习俗大同小异。蒙古族妇女生孩子不让外人进产房。一般要在屋檐下挂一个明显的标志。生男孩子挂弓箭,生女孩则挂红布条。客人见标志即不再进入产房。
忌蹬门槛
到牧民家作客,出入蒙古包时,绝不许踩蹬门槛。农区、半牧区的蒙古人也有此禁忌。在古代,如果有人误踏蒙古可汗宫帐的门槛,即被处死。这种禁忌习俗,一直延续到现在。
忌 摸 头
蒙古族忌讳生人用手摸小孩的头部。旧观念认为生人的手不清洁,如果模孩子的头,会对孩子的健康发育不利。
忌 打 狗
到牧民家作客时,要在蒙古包附近勒马慢行,待主人出包迎接,并看住狗后再下马,以免狗扑过来咬伤人。千万不能打狗、骂狗,闯入蒙古包。
作客忌讳
牧民虽好客,但作客的忌讳也比较多。客人进蒙古包时,要注意整装,切勿挽着袖子,把衣襟掖在腰带上。也不可提着马鞭子进去,要把鞭子放在蒙古包门的右方,并且要立着放。进蒙古包后,忌坐佛龛前面。否则主人就会冷待客人,并认为客人不懂礼俗,不尊重民族习惯。
满族见面礼种种
历史中古老的黑龙江满族可谓“风度翩翩的礼仪之族”。满族传统的礼仪表现在衣、食、起、居、言、行、举、止各个方面,十分讲究,单是见面打招呼的礼节,就可见一斑。
按辈分、性别不同,满族的见面礼分做跪叩礼、抱腰礼、擦肩礼、握手礼、抚鬓礼等等。跪叩礼为青年男女向长辈人所行的大礼。老人坐在炕上,年轻人一跪三叩首。男子叩头时,手须扶地;女子叩首称行“万福”礼,用手按腿三叩首后,手抚鬓角后起身,后以平辈人抚鬓点头行礼称之为抚鬓礼。抱腰礼也是满族大礼,至亲相见或贵宾来临时行此礼。行礼者右腿抢上一步,两手张开,双手抱住受礼者腰部,如受礼者年长,则左腿半跪;受礼者以抚下拜者后背做为还礼。擦肩礼,俗称“碰肩膀头”,即平辈男子相见时相互拱手致意后,互碰双肩,以示亲近。此外,男女青年相见时,多以握手或拉手致意,不必更多拘礼,俗称握手礼或拉手礼。
在名目繁多的见面礼中,最为常见的要算是打千礼和蹲安礼。“打千”是辽金时代的古礼、延续到清代仍在使用。其动作是,先掸箭袖使袖头放下,然后左膝前屈,右腿后弯,头与上身向前俯倾,左手贴身,右手下垂,口称“给XX大人请安”。受礼者弯腰、两手前伸、掌心向上表示还礼。“蹲安”则是清代女子的行礼方式。行礼时双腿平行站立,两手相握放于左腰间,膝略屈成半蹲状,口称“给XX大人请安”。已婚妇女在早晚向婆婆问好及见过客人时,均行此礼。